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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组织名录公告规定

获证组织名录公告规定

 

1 公告方式

机构通过以下方式对组织的获证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1.1 本机构网站: http://www.tnrz.com.cn/

1.2 定期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

2 公告的内容

获证组织体系覆盖地址、认证范围、认证证书号、颁证日期、有效性。

3 公告的时效性

3.1 机构网站目前对对组织的获证信息采用直接链接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告方式;

3.2 根据公司规定在7日内按规定上报获证及证书变更情况。如有证书变更,将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4 重大事故的公告

获证组织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执行的法律法规或强制性产品标准发生变化、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环境事故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故,抽检不合格及顾客有重大投诉时,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报本机构,同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若因此造成暂停或撤销对获证组织的认证注册,责任在获证组织。本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对被撤销注册的组织予以公告,同时上报CNCA。

5 书面通知

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除外)。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上次例行审核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进行,之后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监督至证书有效期止,时间间隔为10到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次监督审核合格的,并按期交纳监督审核费及年金后,认证证书继续保持有效。

6 本机构网址为:http://www.tnrz.com.cn/

7 为保持获证组织名录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本机构将不再提供其他书面信息。


发布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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