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了使获得福建省泰诺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简称泰诺认证、本公司)认证的组织规范使用认证机构名称、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加强对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获证组织认证标志的购买、制作、使用和管理,也适用于认证机构名称、认证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1.3 国家统一发布的认证标志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管理办法实施。
2.机构名称、认证证书类别、标志的基本图案和标注
2.1 本机构名称为:福建省泰诺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可简称为“泰诺认证”,英文缩写为TNRZ。
2.2 本机构的认证标志包括: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管理体系认证标志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等。获得本机构认证证书后,获证组织可以使用相应认证证书和相应的认证标志。
2.3 泰诺认证涉及的各类型标志:
TNRZ的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 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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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及示例见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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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3.1 获证组织获得TNRZ认证证书的,应当在认证范围内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已通过认证。
3.2 认证证书的使用
3.2.1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组织可将认证证书展示在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或用于广告和宣传资料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或借用、冒用,认证证书或证书附件中未列出的子公司及其现场不包括在认证范围内,获证组织也不应进行宣传。
3.2.2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定期接受监督审核通过后,方保持有效;
3.2.3 被暂停认证的组织,在暂停期间不得使用认证证书以及一切与该认证有关的宣传;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被缩小时,也应修改所有的广告和宣传资料。
3.2.4 注销认证注册资格、被撤销认证注册资格或认证有效期已过的组织应将认证证书交还本机构。
3.3 认证标志的使用(本公司目前暂未通过认可)
3.3.1 依据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的要求。获证组织在获得认证证书后,可按本机构的要求使用TNRZ认证标志,并应在使用前将使用方案报TNRZ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3.3.2 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在宣传、在型号标签或名牌上声明已获得认证时,可以以文字方式表述,声明中必须明示获证组织的标识(例如品牌或名称)、管理体系的类型(例如质量、环境)和适用标准、 颁发证书的认证机构。例如:XXXX公司已通过福建省泰诺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3 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及认可标志不得用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之上(产品包装的判别标准是其可以从产品上移除且不会导致产品分解、碎裂或损坏),或以任何其他可解释或误导为表示产品符合性的方式使用;
3.3.4 被暂停或撤销认证注册资格或认证证书已失效的获证组织,应立即停止认证标志的使用。
3.3.5 注销认证、或被撤销认证及认证证书已失效的获证组织,应立即停止其所有利用认证资格的活动和使用认证标志,销毁一切带有认证标志的文件、证书,交回未使用的标志,由获证组织在认证机构的监督下销毁剩余标志和带有认证标志的产品包装,必要时,获证组织还应当召回相应批次带有认证标志的产品。
3.3.6 获证组织未按期完成证书转换(转版)的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标识相关认证的证书和标识。
3.3.7 本机构对颁发给获证组织的认证证书的正确使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4.违反本规定的处置
4.1 在年度监督审核、非例行审核、再认证以及处理投诉中,如果发现获证组织在广告和有关材料中存在不正确的宣传或证书与认证标志的误导使用情况,TNRZ将根据规定要求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暂停证书/撤销证书/公布违规行为/必要时采取其他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4.2 获证组织因误用或滥用认可标识及误导宣传认可状态造成损失由获证组织自行承担。
4.3 TNRZ对伪造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诉讼。
5.认证证书的换发
5.1 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如下情况,获证组织向TNRZ提出申请或TNRZ主动联系,按要求换发或补发证书。
A 认证标准的改变;
B 组织名称/地址的变更;
C 扩大、缩小认证范围;
D 认证证书丢失或损坏。
5.2 在换发新证书之前,按TNRZ有关规定将旧证书交回(含加印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