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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和缩小认证范围的规定

扩大和缩小认证范围的规定

1 扩大认证范围

1.1 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

1)认证注册的产品/范围增加,经申请后,由本机构审核组现场审核并确认,获证组织具有相应的保证能力,符合认证授予条件;

  2)认证注册的生产场所增加(指在原注册的生产地址之外增加了新的生产场所),经申请后由机构审核组现场审核确认,应符合认证授予条件;   

3)产品形成过程增加了新的环节(如增加设计环节),经申请后由本机构现场检查并确认,增加的产品类型应符合认证授予条件。

1.2 扩大认证范围的程序

1)组织预扩大认证范围时,应向本机构提出申请,明确扩大范围,补充必要的信息。

2)获证方扩大认证范围时,应将有关的体系文件同申请书一起提交;

3)机构对获证方拟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进行评审,满足要求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审核部根据合同评审的信息安排审核组对其进行现场审核,该审核可以与监督审核或复评审核一并进行;

5)扩大认证范围的结论应在报告中做重点描述,认证决定人员做出决定后,换发认证证书。

2 缩小认证的条件

2.1 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

1)获证组织认证证书所覆盖的生产/服务/经营范围/产品因故缩小或减少;

2)获证组织认证证书所覆盖的场所/设施缩小或减少;

3)获证组织认证证书所覆盖的产品/服务/经营范围,在监督审核时发现部分产品/服务/经营范围出现严重不合格,且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纠正。

2.2 缩小认证范围的程序

  获证组织由于某种原因,预缩小认证范围时,应及时向本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缩小的原因,机构接到报告后,由机构技术委员会批准,予以更换认证证书。获证组织应根据更换后的证书内容,应及时变更相关的广告宣传内容。

发布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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